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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原慎太郎歧視女性言論案原告二審再次敗訴(圖)

2005年09月28日 21:12


    東京高等法院法院宣布判決結(jié)果后,石原歧視女性言論案原告團成員28日下午舉行記者招待會。 

  中新網(wǎng)9月28日電 據(jù)日本媒體報道,由于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公共場合多次使用諸如“臭婆娘”之類歧視女性的言論,東京都和神奈川等地的113名婦女以損害名譽為由提起訴訟,要求石原收回這些發(fā)言并向每人支付11萬日元的損害賠償費。28日東京高等法院宣布判決,表示支持東京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的上訴請求。宣判之后原告團成員表示:“將商討上訴到最高法院!

  共同社報道稱,對于判決理由,審判長石川善則指出:“不能否認因(石原的)發(fā)言導致原告產(chǎn)生了負面的情緒,但那不過是主觀的、抽象的不愉快和不安的感覺而已。”并下結(jié)論稱:“原告主張這些言論侵害了(女性)追求幸福、平等生存的權(quán)利,這種觀點不能認同!

  不過,該審判長沒有改變一審判決中“(石原的)一部分發(fā)言與規(guī)定了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憲法內(nèi)容相抵觸”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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