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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龍之子因替其父親非法籌集競選資金而被判入獄

2006年02月15日 06:36

  以色列特拉維夫地方法庭14日以為其父親非法籌集競選資金為名,判處沙龍總理之子奧姆里·沙龍9個月監(jiān)禁。

  法院還判處奧姆里監(jiān)禁期滿后監(jiān)外執(zhí)行9個月,并處30萬謝克爾(約合6.7萬美元)罰金。但考慮到沙龍病重,法庭允許奧姆里暫緩入獄。

  根據(jù)指控,現(xiàn)年41歲的奧姆里曾在1999年至2000年間,從眾多國內外企業(yè)中非法籌集600萬謝克爾(約合130萬美元),作為其父沙龍競選利庫德集團黨魁的資金。但是以色列法律規(guī)定,候選人籌集競選資金的上限僅為82.6萬謝克爾(約合18.4萬美元)。

  此外,奧姆里還被控開具假收據(jù)以及作偽證等。根據(jù)以色列法律,奧姆里最多可被判處5年監(jiān)禁,并處罰金。

  以色列總檢察長梅納赫姆·馬祖茲在2005年2月開始對奧姆里展開調查,但由于身為議員的奧姆里享有司法豁免權,司法審判程序因此受阻。以色列議會7月授權司法機構對議員進行調查,而不必顧及其豁免權后,馬祖茲立刻對奧姆里提出了正式指控。

  特拉維夫地方法庭去年11月判處奧姆里有罪。奧姆里于今年初放棄議員身份,以此換取法庭的從輕判決。 (來源:新華網;記者高路 魏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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