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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布消費稅的調整細則

2006年03月23日 14:19

  中新網3月23日電 據經濟日報報道,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出通知,從4月1日起對消費稅稅目、稅率及相關政策進行調整。調整細則22日公布如下:

  一、關于新增稅目

  (一)新增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稅目。適用稅率分別為:

  1.高爾夫球及球具稅率為10%;

  2.高檔手表稅率為20%;

  3.游艇稅率為10%;

  4.木制一次性筷子稅率為5%;

  5.實木地板稅率為5%。

  (二)取消汽油、柴油稅目,增列成品油稅目。汽油、柴油改為成品油稅目下的子目(稅率不變)。另外新增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個子目。

  1.上述新增子目的適用稅率(單位稅額)分別為:

  (1)石腦油,單位稅額為0.2元/升;

  (2)溶劑油,單位稅額為0.2元/升;

  (3)潤滑油,單位稅額為0.2元/升;

  (4)燃料油,單位稅額為0.1元/升;

  (5)航空煤油,單位稅額為0.1元/升。

  2.上述新增子目的計量單位換算標準分別為:

  (1)石腦油 1噸=1385升;

  (2)溶劑油 1噸=1282升;

  (3)潤滑油 1噸=1126升;

  (4)燃料油 1噸=1015升;

  (5)航空煤油 1噸=1246升。

  計量單位換算標準的調整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二、關于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進口上述新增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本通知的規(guī)定申報繳納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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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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