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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名少年因癡迷超女"想搶就搶" 主犯被判刑12年

2006年05月26日 14:34

     2005年11月26日晚,2005超級女聲巡回演唱會第十場在南京謝幕,作為巡演的最后一場,當晚的南京奧體中心內(nèi),粉絲們再次為“超女”瘋狂。 中新社發(fā) 郎從柳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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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wǎng)5月26日電 南京日報報道,9名青少年網(wǎng)友為籌集資金泡網(wǎng)吧,竟然成立“搶劫公司”,并模仿超級女生主題歌《想唱就唱》創(chuàng)作“公司”會歌《想搶就搶》。昨天,該團伙兩名成員被秦淮區(qū)法院一審判處徒刑,其中主犯汪亮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3000元。

  今年20歲的汪亮是南京市無業(yè)人員,19歲的徐佳(化名)則是某職業(yè)學校大專班學生。2004年10月,汪亮因犯詐騙罪,被判刑1年。去年12月,汪亮刑滿釋放后,在網(wǎng)上結(jié)識徐佳等8名青少年(另7人因未成年,均另案處理)。

  因都癡迷超女,又喜歡泡網(wǎng)吧,這9人迅速聚積在一起。為籌集上網(wǎng)費以及其他“活動”經(jīng)費,去年底,在汪亮提議下,他們成立了專營搶劫的“大鑿公司”,意思是“大作紕漏,大肆搶錢”。汪亮還模仿超級女生主題歌《想唱就唱》,創(chuàng)作了“公司”會歌《想搶就搶》!跋腓従丸彛霌尵蛽,雖然總有一天會看到揮舞的電警棍,但我們依舊不以為然……”

  此后,這9人經(jīng)常糾集在一起,高唱“會歌”,吃喝、上網(wǎng),夜不歸宿。去年11月27日傍晚,汪亮攔住學生王某、尹某,企圖搶劫。因路人報警,汪亮等人逃跑。

  首次搶劫失敗,汪亮等人沒有罷休。一星期后,他們搶劫了兩名學生的兩部手機和8塊錢現(xiàn)金。他們將手機賣掉后,所得贓款均用于網(wǎng)吧上網(wǎng)和吃喝。

  搶劫“成功”,汪亮又在QQ上留言“招兵買馬”。期間,汪亮又帶領(lǐng)徐佳等“員工”,連續(xù)作案兩起,搶劫他人錢物900多元。最后一次作案時,因受害人報警,汪亮等人歸案。

  昨天,除汪亮被重判外,徐佳因是初犯、犯罪情節(jié)較輕,被法院從輕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罰金人民幣1000元。(作者:秦法 殷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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