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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律師為趙建銘二次申請停押 遭法院裁定駁回

2006年06月14日 17:28


趙建銘5月25日被收押。

  中新網(wǎng)6月14日電 由于委任律師認為趙建銘已經(jīng)沒有串證之虞,并以陳幸妤待產(chǎn)為由,因此提出撤銷羈押的聲請,臺北“地方法院”14日下午召開合議庭,合議庭認為趙建銘仍有串供嫌疑予以駁回。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報道,趙建銘的律師顧立雄13日曾再度提出撤銷羈押聲請,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顧立雄表示,趙建銘已經(jīng)自白犯罪,沒有串證之虞,同時太太陳幸妤即將臨盆,希望法院能盡早準許他交保、陪產(chǎn)。

  顧立雄并遞狀表示趙建銘在檢方偵訊時已松口自白,承認在三井宴中談到購買臺開股票的數(shù)量及細節(jié),已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也沒有事證足以證明他有逃亡之虞,內(nèi)線交易罪又不是重罪,沒有羈押的必要。

  臺北“地方法院”日前已經(jīng)駁回趙的停止羈押聲請,對于顧立雄二度聲請,法院認為必須向檢方調(diào)卷才能查明趙建銘到底有沒有自白,而且媒體報道趙建銘在5月間曾向航空公司訂位打算赴日本,趙訂機位的動機與本案有無關(guān)聯(lián),都必須查明;是否交保,將待調(diào)卷后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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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wù)所 趙小魯 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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