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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建銘復職可提復審5月內定案 "府"稱不予評論

2006年10月20日 09:31

  中新網10月20日電 臺“行政院”高層19日指出,趙建銘是公務員,他申請復職被臺大駁回,未來可視臺大的法律理由提復審,臺大最遲5個月內得定案。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至于臺大將趙建銘移送“公懲會”,“政院”高層說,臺大認為趙建銘有違法失職事實且情節(jié)重大,主管機關教育部門在“公懲會”審理前,將做出停職決定。而“公懲會”懲處趙建銘,最重可處撤職,其次是休職,休職約半年到一年。較輕者可處減俸、降級、記過、申誡等。

  據悉,趙建銘現(xiàn)仍保有臺大醫(yī)工所博士生的資格,申請復職被拒后,是否繼續(xù)就讀?記者嘗試連絡趙建銘,但一直未能聯(lián)系上他。

  趙建銘申請復職遭臺大醫(yī)院否決,“總統(tǒng)府公共事務室”昨天表示,這是臺大醫(yī)院內部的處理,是趙建銘的個人事務,“府”方不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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