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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創(chuàng)社會結構調整契機 學者撰文詳細解讀

2003年05月30日 06:47

  中新社海口五月二十九日電 題:中國學者談“非典”創(chuàng)社會結構調整契機

  作者 瓊芬

  海南大學教授詹長智在中國(海南)改革發(fā)展研究院最新出版的《轉軌通訊》上發(fā)表文章說,SARS疫情是深化認識和積極調整中國社會結構的一次重要機會。

  這位教授指出,這次非典疫情與過去發(fā)生過的自然災害的不同之處在于,地震、洪水災害的影響范圍是局部的或者受影響的人口群體是有限的,影響的方式是看得見,摸得著的。而非典疫情實際上已經造成人人自危,并且影響到了中國人、華人在國際上的形象。它已經引起了幾乎所有的中國人、華人社會、國際社會對人與自然、人與人、民眾與政府等等關系的思考與討論。

  詹長智說,在這次防疫抗病的過程中,影響最為深刻的是醫(yī)患關系的調整,醫(yī)護人員社會角色的回歸和職業(yè)道德的提升。醫(yī)生和護士再一次重溫他們在選擇這一職業(yè)時的誓詞,做出合乎職業(yè)道德的選擇,體現更深層次的人文關懷。災難使“懸壺濟世”、“舍生取義”這些中華傳統文化的精義得以回歸、彰顯與發(fā)揚光大。

  他分析說,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孟子有一句名言,“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中共十六大強調了“執(zhí)政為民”的理念,但是能否將這一原則和理念真正落實到現實的行動上,在處理這場危機的過程中就可以得到檢驗。

  在抗擊非典疫情的過程中,最高決策層以嚴肅和果斷的態(tài)度施行中央政府“閣員問責制”和嚴令地方官“守土有責”的做法,首次實行重大疫情公開報告制度,對新聞媒體和國際社會實行了最大限度的透明度,這是提高政治文明程度,向民本主義社會邁出了重要一步。

  詹長智認為,在一個體現人文關懷和“以民為本”的社會中,還要體現對生命的尊重,在社會危機爆發(fā)時,要真正體現公民生命價值至上的原則,要不惜一切物質代價挽救生命。中國應該完善相關的法律,實行對社會危機遇難者的國家哀悼制度。這項制度應該從這次361號潛艇官兵和這次非典疫情全體遇難者開始。

  他說,這次抗擊非典疫情的過程既是對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文化的一次張揚,也是對當今中國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存在的深層問題的一次檢驗。在危機爆發(fā)的當時,人們最關注的是政府及其官員如何履行公共職責;另一方面,如何倡導和弘揚公民的公共精神。因為應對社會危機的唯一辦法是所有社會成員的協同作戰(zhàn)。

  在他看來,抗擊非典疫情的前期一些失誤,反映了中國公民社會理念與法律體系缺失所帶來的不良后果,而在二00三年四月二十日,中央政府采取一系列負責任的舉措之后,才初顯對官員與公民政治與社會意識所產生的重大影響。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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