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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妮的微笑》投資方:真正炒作的人是王志文

2003年07月17日 10:43

  中新網(wǎng)7月17日電 王志文和《芬妮的微笑》劇組的糾紛成了近日影視圈的一個“重頭案件”。據(jù)北京娛樂信報報道,作為“芬妮案”的原告,昨天,《芬妮的微笑》的投資方代表——金通集團的季福堂先生,在搜狐娛樂頻道接受了記者和網(wǎng)友們的提問并表態(tài),他認為,這次事件真正炒作的人是王志文。

  記者:《芬妮的微笑》案的被告是國內(nèi)著名的演員王志文。能否介紹一下事情的經(jīng)過?

  季福堂:王志文在影片拍攝、公映期間,對媒體多次表達對電影的一些不滿意的東西,我們投資方對此非常憤怒。該片公映期間,我們多次和王志文通過電話和傳真的方式,要求他配合我們影片在國內(nèi)六大城市的宣傳首映活動,王志文最后都沒有給予配合。我們在相當(dāng)一段時間內(nèi),希望王志文通過他的言行能夠?qū)σ酝捌斐傻谋容^壞的影響有所彌補,他沒有這樣做。所以最后我們選擇了用法律手段來追究王志文違約責(zé)任這樣一個行動。

  記者:向海淀法院提出訴訟是針對王志文個人的嗎?大概是一個什么形式,就是針對他的違約行為嗎?

  季福堂:王志文的律師最近一段時間在網(wǎng)上發(fā)了很多代表王志文的表態(tài),很多次表態(tài)都提到了,我們是挑選了法院,甚至說我們用謊言欺騙法院在海淀立案。這個,我要專門解釋一下,第一,我們這個片子簽約,跟王志文履行合約是在海淀區(qū)。第二,海淀法院正式受理我們這個案件,表示對所管轄地的訴訟已經(jīng)給予肯定了。

  記者:王志文律師稱這場訴訟實際上是資本方為了“提高社會知名度”而進行的炒作。

  季福堂:究竟是誰在炒作?回過頭來看一看這一事件的發(fā)展緣由,大家就明白了。2月20日,王志文在上海面對六十多家媒體一句“莫斯科人瞎了眼睛”,一石激起千層浪,是他首先在媒體上挑起事端。隨后他故意不參加在全國政協(xié)禮堂舉行的全國首映式,繼而又無故拒絕參加全國六省市首映活動。真正炒作的人不是別人,而是王志文。

  記者:王志文的律師稱資本方起訴王志文是要把“影片失敗的責(zé)任巧妙地轉(zhuǎn)嫁到被告王志文身上”,您怎么認為?

  季福堂:這部影片確實有很多不足,也有很多遺憾,但還不失為一部較好的作品,更不是失敗的作品。我相信院線老總們的直覺判斷,我相信外國電影節(jié)評委的眼光,我相信藝術(shù)大師的藝術(shù)鑒賞能力,我更相信觀眾的眼光。

  記者:前不久,中央電視臺停播了一期王志文做嘉賓的《藝術(shù)人生》節(jié)目,有人說是《芬妮的微笑》讓王志文的“微笑變成苦笑”。王志文的律師則聲稱:這是“有人要終止他的藝術(shù)人生”、“是被人精心策劃安排的陷阱”。

  季福堂:我相信中央電視臺取消播出是經(jīng)過縝密考慮的。王志文方面所謂的“有人要終止他的藝術(shù)人生”,“是被人精心策劃安排的陷阱”是些毫無根據(jù)的猜測。他這樣做的目的是借此引起觀眾的同情和憐憫。我認為沒有人可以結(jié)束王志文的藝術(shù)人生;如果有,也只有一個人,那就是他自己!(任嫣)

 
編輯:王艷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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