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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明年一月實施 內地海關重視原產地認定問題

2003年12月10日 08:12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九日電(記者翁陽)中國海關總署辦公廳主任、新聞發(fā)言人黃勝強今天于此間表示,“原產地認定”工作是海關面對的一項全新工作,同時也是海關為順利實施CEPA所做的最主要一項工作。

  黃勝強是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fā)布會上作上述表示的。據悉,內地與香港今年簽訂的《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協(xié)議(CEPA)即將于明年一月一日生效,目前中國海關正加緊進行內地配套工作。

  據了解,原產地認定工作是指內地從香港進口商品的原產地認定問題。按照CEPA的規(guī)定,享受零關稅的產品必須限定在香港生產,也就是原產地為香港的產品。而對于通過進口原料在香港進行加工的商品,只有增值量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產品方可被認定為香港制造。

  黃勝強說,中國內地每年從香港進口的商品中有很多通過香港轉口的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產品,因此要把原產于香港的產品從這些原產于其他國家和其他地區(qū)的產品中區(qū)別開來,讓真正原產于香港的產品享受CEPA優(yōu)惠,同時避免不是香港原產產品通過偽報原產地偷逃關稅。

  黃勝強說,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就會使許多非香港生產的產品利用CEPA非法享受關稅優(yōu)惠,進入內地市場,偷逃國家稅款,沖擊內地企業(yè),擾亂內地市場經濟秩序,甚至還會出現(xiàn)利用偽報原產地使走私合法化的現(xiàn)象。

  黃勝強認為,做好這項工作需要香港和內地海關的密切配合,他透露目前中國海關總署的業(yè)務、科技等部門已完成了相關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的前期開發(fā)工作并可保證在明年一月一日前投入使用。

  黃勝強說,多年來內地、香港兩地海關在聯(lián)合打擊走私方面的合作是卓有成效的,并建立起了多方面的聯(lián)系渠道。CEPA實施以后,內地海關還將與香港海關在原產地簽發(fā)和認定方面進行聯(lián)網互通信息。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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