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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發(fā)煤炭調運令應對電荒 停止供煤將追究責任

2003年12月29日 20:25

  中新網12月29日電 為解決電力生產的不利局面,安徽省自12月份起實行煤炭調運令。安徽省經貿委已于近日發(fā)出緊急通知,要求省內四大礦業(yè)集團自12月20日至31日,確保供應省內用電煤63.12萬噸。

  據(jù)中廣網報道,進入四季度,安徽省電煤供應偏緊,部分電廠發(fā)電用煤頻頻告急,12月份,全省電廠存煤平均每天減少1萬噸。計劃安排平均發(fā)電能力760萬千瓦,但近期全省平均發(fā)電能力僅有720萬千瓦,在早晚高峰時不能滿足需求,造成今冬電力供應緊張。

  同時,由于蚌鐵和南京分局前段時間搶運大米、大豆,蚌鐵又地處排洪區(qū),影響了運力。

  安徽省決定實行煤炭調運令制度,省內四大礦業(yè)集團在本月20日至31日期間要確保供應省內用電煤63.12萬噸。同時,煤、電、運三方相互銜接,蚌鐵從17日起突擊搶運煤炭,每天增加200車,共2700車。

  對人為因素造成停止供煤、停機供電的,將按照“誰出事、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領導人的責任。(張宏)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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