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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南海華光”案工行已經處理責任人26名

2004年09月23日 14:15

  中新網9月23日電 據國家審計署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新聞發(fā)言人近日稱,對這次審計揭露出的工商銀行部分員工違法違規(guī)問題,除少數(shù)還在進一步核查和責任認定中之外,絕大多數(shù)責任人員已經處理完畢。到目前,共計處理責任人368名,其中開除42人,撤職18人,記過、記大過81人,解除勞動合同和辭退10人。

  其中,在查處廣東南海支行對華光裝飾板材有限公司貸款風險問題中,工行已經處理責任人26名,其中行政開除11人,移交司法機關10人。

  今年六月底,中國國家審計署公布2003年度審計報告,其中廣東省佛山市民營企業(yè)主馮某利用其控制的十三家關聯(lián)企業(yè),編造虛假財務報表,與銀行內部人員串通,累計從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貸款人民幣七十四點二一億元一事一經曝光,立即引起海內外的關注。

  據悉,馮明昌騙貸所獲資金已大量流向海外,所貸的七十四點二一億元,至審計時尚有余額十九點二九億元。經初步核查,銀行貸款損失已超過十億元。

  工商銀行在給審計署的整改報告中指出,通過這次審計,工行更加清醒地認識到,雖然近些年全行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不斷加強,但管理中仍然有不少漏洞和隱患,個別分支機構管理還十分薄弱。對一些嚴重違規(guī)問題和案件線索,總行直接組織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對帶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深入分析原因,組織了多個全行性大檢查,并從體制和機制上研究治理措施。通過一系列整改,已取得階段性成果。

  除上述被處理人員外,工行還對審計結果中提及的河南個別分支機構員工內外勾結、利用票據“包裝”詐騙資金案中26名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其中行政開除17人,撤職1人,移交司法機關4人。在查處北京朝陽支行私設“小金庫”問題中處理責任人18名,其中行政開除4人;對在上海外高橋保稅區(qū)支行違規(guī)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中負有責任的支行副行長予以行政開除處分。

  自從這次全面審計以來,全行普遍加強了行風行紀建設,進一步落實了管理和案件防控責任,明確和細化了違規(guī)處罰規(guī)定。還建立了處理違規(guī)違紀人員聯(lián)席會議制度,規(guī)范和監(jiān)督對違規(guī)違紀人員的處理,并定期通報全行,不斷進行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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