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劉淇立禁令 北京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到“五不許”

2004年12月29日 16:56

  中新網12月29日電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劉淇今天在中共北京市第九屆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上強調:北京市要以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以查處發(fā)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濫用權力、謀取私利的違法違紀案件為重點,嚴厲懲處腐敗分子。

  中廣網消息,劉淇要求嚴格執(zhí)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guī)定,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做到:第一,不許違反規(guī)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第二,不許“跑官要官”。第三,不許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干部職權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yè)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第四,不許參與賭博。第五,不許借婚喪嫁娶之機收錢斂財。劉淇強調指出,要加強制度建設,不斷推進治本抓源頭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jiān)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胡家麒)

 
編輯:陶社蘭】



  打印稿件
 
:站內檢索:
關健詞1:
關健詞2:
標  題: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