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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色官司”管轄權(quán)之爭:趙忠祥責饒穎“作假”

2004年05月21日 08:52

  中新網(wǎng)5月21日電 據(jù)華西都市報報道,針對北京豐臺區(qū)人民法院對人身損害賠償案管轄異議的裁定,著名主持人趙忠祥的律師王富,昨日正式向豐臺區(qū)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訴狀,并通過該報特別作出說明。

  王富說,饒穎明顯“弄虛作假”。一是趙忠祥的住所地及經(jīng)常居住地都位于海淀區(qū),這是法院依據(jù)有效證據(jù)已裁定的事實,但原告饒穎卻故意捏造出趙忠祥住在豐臺區(qū)怡;▓@的虛假事實,騙得法院立案,這是對法院明目張膽的欺騙和對法律極端的蔑視。二是作為律師,如果不指出原告饒穎的上述欺騙行為,就是嚴重的失職。

  最后,當問及饒穎狀告趙忠祥,兩人能否達成和解?王富說,我的當事人不可能與原告和解,因為原告對我的當事人趙忠祥帶來的名譽傷害巨大,對媒體提供了許多不真實的新聞,不僅不能和解,我的當事人趙忠祥,還準備反訴饒穎。

  記者昨晚又電話采訪饒穎,問能否與趙忠祥達成和解?饒穎說,趙忠祥和他的律師王富,近來的態(tài)度非常不友好,我與趙忠祥不可能達成和解。我倒認為,趙忠祥態(tài)度要改變,否則,我將在法庭上拿出鐵的證據(jù)。(記者杜恩湖)

 
編輯: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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