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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文摘》文章:誰把董事長夫人整進監(jiān)獄

2005年01月20日 14:42

  (聲明:刊用中國《中華文摘》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車飛快地行駛在京通公路上,這時的車速就像李爽急切的心情。分居以后,丈夫不但第一次主動給自己打電話,還讓自己見孩子。一路上李爽不停地接到丈夫詢問什么時候能到家的電話,夫妻之間很久都沒有這樣關切的話語,她的車開得越發(fā)快了。

  不過李爽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前方等待她的不是丈夫和孩子,而是逮捕自己的警車。在車開到京通快速路八里橋收費站出口處時,李爽被早已等在出口的警察截住,連人帶車帶到了公安局。李爽被捕時的罪名涉嫌職務侵占,此后近一年的時間里,李爽在這場刑事官司里歷經兩次判決,由于丈夫拒絕為自己作證,李爽敗訴,獲刑五年。

  從舞蹈演員到地產界女強人

  現年31歲的李爽是吉林人,初中時就進入藝術學校學習舞蹈,曾經是一名芭蕾舞演員。大學進修法律專業(yè)的李爽能進入跟所學專業(yè)毫不相關的地產圈,可以說完全是緣于與丈夫的這段婚姻,是婚姻結束了李爽的舞蹈生涯。1998年李爽加入丈夫任董事長的北京天旭達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做市場總監(jiān),2001年,升為副總經理。

  依靠丈夫的財力和自己的努力,李爽很快就在房地產界做出了名氣,成為京城地產界屈指可數的女強人。年輕、漂亮又能干的她被許多人譽為京城房地產業(yè)內一股清新的風。她主持開發(fā)的京貿國際公寓是2001年“中國房地產成功經營模式典范”;她在2002年度北京娛樂信報組織評選的“京城十三新銳”活動中,更是排在新浪網全球總裁汪延之上,名列第一;她讓項目并不多的天旭達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在京城眾多地產大鱷中扶搖直上……“房產新銳”、“美女總經理”、“京城地產新貴”等炫目的光環(huán)更是一個接一個地罩在她頭上,意氣風發(fā)的她有一個觀點:“房地產業(yè)是不分男女的,只要做出好的產品,男女都一樣!”

  事業(yè)成功婚姻亮起紅燈

  不過,越來越成功的事業(yè)沒有給李爽的婚姻帶來任何好處,相反卻拉響了警報。2003年1月20日,經過幾番談判,李爽與丈夫達成離婚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丈夫付給李爽住房一套、公司名下的奔馳汽車一輛、財產折價款900萬元。為了保險起見,離婚協(xié)議在公證處進行了公證,但雙方并未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xù)。2003年3月25日,也就是離婚協(xié)議簽訂后兩個月,李爽被公司免除一切職務。半個月之后,通州公安分局接到匿名舉報信,舉報李爽在公司任職期間有職務侵占行為。于是,便有了本文開頭的一幕。從昔日風光無限的“地產美女”到如今的階下囚,一路上的風光與辛酸只有李爽自己最清楚。

  李爽在剛成為“全職太太”時,可以說生活美滿幸福。盡管丈夫已年近六十,但是名車、別墅、安逸的生活和女兒的出世,所有的一切都美好甜蜜。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空曠的別墅和豪華的轎車在她眼里也慢慢失去了魅力。不甘在家做丈夫背后女人的她開始走向前臺。也是在這個時候,李爽和丈夫猶如溫室花朵一般嬌嫩的婚姻開始有了潛在的危機,只是一心想做一番事業(yè)的她沒有察覺到自己婚姻的脆弱而已。

  開寶馬卻因25萬回扣被捕

  李爽被捕的理由很簡單。根據匿名舉報信以及公安機關的調查,2003年2月底3月初,李爽在擔任北京天旭達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與北京中亞博文廣告有限公司洽談戶外廣告發(fā)布合同之機,在實際洽談廣告發(fā)布費為170萬元的基礎上,以為其公司提現金為由,將雙方簽訂合同上的廣告發(fā)布費增加到198萬元,多出的28萬元扣除稅款后,李爽將余款25.2萬元占為己有。

  面對飛來橫禍,李爽沒選擇認命,更是不承認自己有職務侵占行為。在她看來,北京天旭達房地產公司是自己家的公司,自己與該公司法人代表,公司董事長為夫妻關系,而且在自己與丈夫的離婚協(xié)議書中,丈夫已經同意給自己離婚費用900萬元,只是一直沒有兌現而已。后來也是丈夫告訴自己可以通過與其他公司簽合同時多加些數額,以返還現金的方法解決。而此次25萬的廣告回扣款正是李爽通過這種“非常方式”拿的第一筆錢。就像李爽自己在法庭上所說的那樣,“我所拿的25萬元與丈夫的資產相比簡直就是九牛一毛,退一步說,憑丈夫的影響,我根本不用一直呆在看守所,最起碼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從丈夫一系列的行為來看,他完全是在設套陷害我。

  律師沒有證據說什么也沒用

  有“中國第一刑辯”之稱的田文昌律師一審、二審都是李爽的辯護律師,在官司打輸以后,他說:“關鍵是輸在證據上,如果能證明李爽拿回扣是丈夫的授意,或者能證實李爽拿這筆回扣款是‘公開’的,李爽立刻就會變清白。如果沒有人出來證明這一切,那李爽就算是跳進黃河也洗不干凈。長期以來被告家里所有的開銷都從公司賬上走,公司和家庭財產是合一的,而且被告的丈夫很隨意把公司財產分給妻子,這是個人分割。既然家庭所有的生活消費都是從公司走,那是說明丈夫侵占,李爽侵占根本不算什么。我一再提出,要求法庭去對公司的賬進行審查,因為賬掌握在李爽丈夫手里,但法庭都給予駁回,說與本案無關。但怎么能無關?財產賬務的審查,可以證明有沒有這種消費,直接涉及到公司性質的問題,涉及到是誰犯罪的問題,與本案有直接密切不可分割的關系,可是法庭沒有這么做!

  現在田文昌也不清楚李爽還有沒有在申訴。他只是覺得李爽很幼稚,也不太敢,而且他自己也無能為力了,因為二審已經敗訴。只不過田文昌同時也認為:“夫妻之間為了財產可以出現這樣的悲劇,這是很不正常的,應該引起全社會的一種警惕。警惕某些有權勢之人利用司法手段來達到個人的非法目的!

  母親只要能討回理哪怕說她死了也行

  李爽母親在說到自己女兒的事時,聲音里既沒有憤怒,也沒有埋怨,只有一聲聲的嘆息:“李爽別說是進監(jiān)獄,什么錯誤都沒有犯過。就連看守所老頭都跟我說李爽這個小孩挺好,不過有什么用?她現在也不申訴了,田文昌律師多有名氣,還是幫不了她。哪怕說李爽死了也行,能把理討回來,但是討不回來,她老公根本不出知道她拿錢這個證據,那辯護還有什么用?這么炒那么整,只要我們一有個新想法,人家就來一個新證據,最后倒霉的還是李爽。所以這個事就這樣拉倒吧,不能再讓她加刑了,F在除了我們這些直系親屬,連她嫂子都不讓探望!

  丈夫事后才知道李爽拿錢

  對于“知情”回扣的說法,李爽的丈夫也作出回應,聲稱廣告發(fā)布時自己正生病住院,“出院后我看到廣告牌,覺得不理想,找廣告公司商量重新做,廣告公司經理劉某找到我說,重新立廣告牌不好辦,并且將李爽以回扣形式提取現金情況告知,我這才知道她拿回扣的事!

  地產美女胡曉珅嫁個有錢人很容易

  同為地產美女的胡曉珅和李爽有過幾面之緣,聽到李爽出事的消息很震驚,“在我們這個圈子出這種事情我感到很驚訝,以前我并不知道李爽他們公司的董事長是李爽的丈夫。我只是把李爽當作一個職業(yè)經理人來看待,事發(fā)之后才知道了這層關系!

  在談到自己的愛情婚姻觀時,她說:“嫁個有錢人已經不時髦了,女人應該活出自己來,嫁給有錢人就會被有錢人控制,生活會有很大的改變。其實嫁個有錢人很容易,但要嫁一個好男人非常難。我很尊重婚姻,非常嚴肅。我的丈夫是一個很嚴謹的男人,而且男女雙方都有獨立的奮斗空間。如果結了婚就要尊重婚姻,因為結婚那天已經發(fā)了誓:無論生老病死,愛他(她)一輩子……”

  (文/唐凱林 摘自《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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