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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還債詐騙7700萬 一港人在穗被判處無期徒刑

2005年02月06日 07:18

  中新網2月6日電 據新京報報道,用“騙新錢還舊債”的手法連續(xù)騙開信用證18單,造成廣南集團損失高達7700余萬港元的特大信用證詐騙案,近日在廣州中院審結。香港籍居民麥堅因犯信用證詐騙罪被廣州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麥堅是香港居民,身兼香港廣豐行有限公司(下稱廣豐行公司)、南美洲國際冷凍海產有限公司(下簡稱南美洲公司)、廣州泛太平洋水產食品有限公司(下簡稱泛太平洋公司)董事、總經理三職于一身,他掌握著這三家公司的實際經營權、財務支配權。

  法院審理查明,從1996年6月至1997年10月,由麥堅主管負責的廣豐行公司在嚴重虧損、沒有真實海產品進口貿易的情況下,委托廣南公司或廣南屬下的益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益怡公司)為其申請開具信用證,信用證受益人由他指定。

  廣豐行公司先后要求廣南公司或益怡公司為其開具了18筆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并持虛假的附隨單據到銀行貼現。經司法會計鑒定,該18筆信用證合計金額為港幣77534212.62元。從1997年3月至1998年8月,廣豐行公司只返還益怡公司港幣273.5萬余元,廣南公司或益怡公司代廣豐行公司墊付的信用證項下共計7716萬余元至今無法收回,給國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吳秀云)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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