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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成報:“領匯”一敗再敗 應以此為鑒

2005年03月25日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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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屋居民盧少蘭申請法援與港府打官司被拒,經(jīng)上訴最終得直,在復活節(jié)假期后可獲法援資助繼續(xù)就領匯上市的官司提出上訴,領匯上市更遙遙無期。領匯原本在去年12月上市,當時經(jīng)濟開始復蘇,利率低迷,認購反應不俗,可是官司沒完沒了,最有利的上市時機已錯過了,現(xiàn)在美國連續(xù)加息,香港銀行開始跟隨,領匯有百分之六至八的回報率的吸引力已大不如前。領匯今年內上市機會很微,若再上市時需要重估資產,租金上調更可能增加認購成本,吸引力更大減。

  房委會出售轄下180個商場及停車場,預計套現(xiàn)約300億,有助紓緩財政困難,領匯成立接手以現(xiàn)代企業(yè)管理模式運作,取代房屋署的官僚管理,節(jié)省開支,提高商鋪升值潛力。有關安排既符合小政府大市場的原則,亦為數(shù)十萬小股民帶來一個發(fā)小財?shù)臋C會。上市不成,不但不能套現(xiàn),高成本低效率的管理繼續(xù)維持,領匯未上市也要開支,雙重財政損失。更重要是,投資者對公營部門私有化的信心動搖,海外資金不容易再流回香港,損失巨大,無可挽回。領匯事件中沒有人是贏家,政府、房委會、領匯、股民、商戶、公屋居民固然是輸家,就連盧少蘭背后的政客也輸了民望,千夫所指。

  領匯這場官司由始至終出于政治目的多于出自關心私有化對公屋居民的影響。支持盧少蘭的政客一方面指摘房委會賤賣資產,另方面卻認為出售商鋪會導致租金高企,轉嫁公屋居民,影響他們生計,究竟贊成賣還是不贊成?還是認為價錢賣得不夠高?他們從來沒有提出足夠理據(jù)指屋苑貨品和服務比私人商場街市便宜。蘇屋村的茶餐廳一個早餐要18至20元,和旺角私人商鋪價錢有分別嗎?屋苑商場醫(yī)生收費比街鋪醫(yī)生收費便宜嗎?現(xiàn)時屋苑的商鋪絕大部分以市值租金租出,停車場收費和租金也跟私人停車場沒有分別。政客高高在上,并不了解屋苑居民的實際生活,只是想當然。如果真正關心公屋居民,他們早應反對房委會的商鋪租金政策。

  理性討論集思廣益本來是好事,彰顯公民社會的特色,可是香港社會變得愈來愈政治化,理性討論不足,沖動破壞有余。法律本是為伸張公義,任何人不滿政府政策都有權提出司法覆核挑戰(zhàn),但是擁有這個權利是一回事,是否有必要行使又是另一回事,行使這個權利前要慎重考慮。香港人近年已習慣從政治層面去解決問題,游行請愿爭取權益,或議員在立法會內雄辯滔滔為民請命,大家都很懂得這個游戲規(guī)則。但若以法律作為政治斗爭工具,便是濫用法律,摧殘法治。盧少蘭最初輸了官司有人認為法治已死,贏了有人又認為法治精神得以彰顯。但沒有領匯官司,香港便沒有法治嗎?

  領匯事件教訓深刻,政府更應以此為鑒。導致目前的后果,房署主事官員思慮欠周,欠缺政治敏感,實有不可推卸之責任。今日之香港,任何問題都可能變成政治問題,因此在推行任何政策前必須考慮周詳,對各種可能性全盤推敲,廣泛咨詢,謹記以民為本,務必堵塞法律漏洞,盡可能避免別有用心的人鉆法律空子,好的政策始終獲市民大眾支持,如何得以順利推行則需要政治技巧。(摘自香港成報3月25日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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