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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寶大王謝瑞麟被拘追蹤 謝氏父子已被保釋

2005年04月24日 16:03


謝瑞麟及兒子謝達峰。(大公報圖)

  綜合南方都市報、新京報報道 在中國擁有100多家分店的香港“珠寶大王”謝瑞麟和其子、現

  任該公司主席謝達峰等11人,日前因被懷疑涉嫌向旅行社及多名職員提供非法回傭,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

  業(yè)內人士表示導游介紹游客購物以獲得“回扣”雖然已屬公開秘密,但擔心此事會對即將到來的“五一”赴港旅游熱造成影響,香港旅游業(yè)協會表示將監(jiān)督會員杜絕類似事件發(fā)生。

  昨日香港廉署稱,謝氏父子等涉案人員均獲保釋,謝氏的公司稱,給回傭很正常,法學專家認為香港的做法對內地有借鑒意義。

  [事件進展]涉案人員已獲保釋

  據悉,廉署是于本周三在謝的寓所拘捕謝氏父子,經過兩晚通宵扣查,前晚8時許,謝氏父子獲廉署保釋外出回家。昨日下午,香港廉署負責對外事務的陳女士稱,“明珠”行動是由于接到有關投訴而展開。因為拘捕人員調查不能超過48個小時,所以目前涉案人員已全部獲得保釋外出。對于上述“給旅行社雇員回傭促使其拉客戶這種做法在業(yè)界十分平!钡恼f法,她不予評論。至于是否首次在珠寶公司及旅行社展開這類調查,她也不予證實。

  [各方反應]影響游客“五一”游港

  昨天正值雙休日赴港旅游高峰,記者在中環(huán)、銅鑼灣、紅等多處繁華地帶,隨機采訪了19名赴港游客。其中除3名國外游客外,都是內地游客。被采訪游客有不少都表示已經從網上或報紙了解“非法回傭”事件。除兩人表示不受影響外,其余17人都表示對旅行社介紹購物心有抵觸。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在深圳從事多年旅游工作的業(yè)內人士表示,香港法規(guī)較嚴,此事一定程度上可能對即將到來的“五一”赴港游熱潮會產生一定沖擊,至少當導游再向游客推薦購物時,此事的風波會讓游客產生抵觸情緒。

  [記者調查]

  涉嫌通過離岸公司付回傭

  據悉,為隱瞞非法勾當,涉案人士涉嫌通過由謝瑞麟珠寶高層人員及與其有聯系人士所控制的三間離岸公司,向該旅行社及職員支付回傭,而三間離岸公司則分別位于英屬處女群島及東南亞。

  由于該三間離岸公司支付非法回傭時均以現金支付,且沒有單據,因此旅行社及有關職員均能逃稅。據當地媒體報道,旅行社管理層則對有關職員收受非法回傭一事卻不知情。

  據業(yè)內人士稱,謝瑞麟珠寶近年成為內地旅行團必到景點,估計謝瑞麟每日接待30個內地團,每團約為20-30人,以每人消費2000元計,每日的生意額便高達180萬元,一年的營業(yè)額估計逾6億元。若以旅行社可分得傭金10%計算,涉及傭金高達數以千萬元,不過該種說法沒有得到權威部門的證實。

  金鋪9成營業(yè)額來自旅游團

  金飾業(yè)人士透露,部分金鋪有9成營業(yè)額來自旅游團,金鋪不惜重酬導游,傭金可達首飾人工費的5成以上,故將金飾價格調高6成,將傭金開支轉嫁到團員身上;珠寶行營業(yè)額大升,珠寶行去年獲得數億元收入。

  珠寶店以200萬元回傭換取游客生意,店方已將首飾價格提高15倍,利潤高達千萬元。例如,原值約1000元的鉆戒,就敢標價至1.5萬元,其中利潤驚人。

  香港中環(huán)旗艦店仍門庭若市

  昨天,記者來到謝瑞麟香港中環(huán)旗艦店。該店位于香港繁華的中環(huán)皇后大道中,雖然香港各大報刊昨天都在顯著版面報道了“非法回傭”事件,但該店門前仍門庭若市,短短15分鐘內,進店參觀的顧客就有17人。其中多數為內地及國外游客。

  一位姓王的店員這樣介紹,近年來一直是內地及國外游客光顧的首選。有一半左右來自內地及國外的游客。

  內地謝瑞麟并非香港直接投資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 “我們還不知道香港謝瑞麟發(fā)生的事情,再說內地這邊的謝瑞麟專賣店也不是香港謝瑞麟直接開設的。”昨天,北京崇光百貨謝瑞麟專賣店的李小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內地這邊的謝瑞麟都是中商謝瑞麟經貿公司負責經營和管理的,到目前為止銷售狀況一直不錯。”

  專家說法導游私下收回扣等同受賄

  香港廉署做法值得借鑒

  昨晚,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中心副主任楊立新教授認為,收取回扣不應該繼續(xù)成為正當的民事習慣,香港廉政公署的做法很好,值得內地有關部門借鑒。內地也應規(guī)范回扣行為楊立新說,導游拉旅游者去買東西,并私下收取回扣,按道理來講,這已經和商業(yè)賄賂沒什么區(qū)別了。目前國內旅游行業(yè)也在繼續(xù)這種“不正之風”,而內地目前對此還沒有非常明確的規(guī)定,內地也有必要對此進行明確界定,追究法律責任。給非公人員回扣應算行賄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刑法研究員、法學博士劉仁文說,實際上,《刑法》中對收取回扣是否構成受賄罪已作了較明確的界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就規(guī)定,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或國有公司均要按受賄罪論處。(來源:新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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