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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審議大會未達成共識

2005年05月28日 13:58

  中新網(wǎng)聯(lián)合國5月27日電(記者譚宏偉)五年一度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審議大會二十七日在紐約聯(lián)合國總部閉幕。然而,這次會議未能達成實質性的最后文件。

  據(jù)了解,該條約締約國的各國代表在有關伊朗核問題、建立中東無核區(qū)、擁有核武國家進行核裁軍等問題上存在分歧。而審議大會的最后決定必須獲得條約締約國全體同意。

  中國裁軍大使胡小笛對這次會議未能達成實質性的最后文件表示遺憾。同時,他表示,中方堅定不移地認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作為最具普遍性的全球性條約,在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促進核裁軍、減少核戰(zhàn)爭危險和維護全球和平與安全方面發(fā)揮了并將繼續(xù)發(fā)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胡小笛指出,中方將一如既往地忠實履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各項義務,致力于加強條約的普遍性、有效性和權威性,全面、平衡地推進條約關于核裁軍、防擴散與和平利用核能的三大目標,并將繼續(xù)以積極和建設性的態(tài)度參加《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審議進程。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是英國、美國、蘇聯(lián)和其他五十九個國家一九六八年一月七日分別在倫敦、華盛頓和莫斯科簽署的一項國際條約。該條約一九七0年三月正式生效。條約審議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會議,審議條約執(zhí)行情況,今年是第七屆大會。

  聯(lián)合國一百九十一個會員國中有一百八十七個加入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以色列、印度和巴基斯坦沒有加入條約,朝鮮兩年前宣布退出條約。(完)

 
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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