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電 訊 稿|圖片·論壇|圖片庫|圖片網|華文教育|視 頻|供 稿|產經資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斗爭哲學”到“和諧哲學”:中共執(zhí)政理念轉變

2006年10月13日 04:24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二日電 題:“斗爭哲學”到“和諧哲學”:中共執(zhí)政理念轉變

             中新社記者 孫宇挺

  有人作了一個統(tǒng)計,自中共十二大以來,在歷屆中央全會作出的決定中,經濟方面的有十五次,黨建方面的也有十五次,而社會方面的決定,本次十六屆六中全會是唯一的一次。對這種說法,中共中央黨校的王長江教授接受本社記者專訪時表示有些簡單化,不太認同。

  在他看來,這次《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并不僅僅是有關社會方面的。這里的“社會”,不是和政治、經濟、文化等相對應的概念,而是一個“大社會”的概念,更確切說應該是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法制等各個領域都囊括其中的概念。

  王教授認為,只有這樣理解,才能看到,這個決定的作出,是和今天改革深化到了更全面、更系統(tǒng)層面的現實相適應的。他說,今天的改革已經到了不能再從一個層面思考問題的階段,而是到了系統(tǒng)推進的階段。

  王教授不愿意用“藍圖”一詞來描述本次全會有關和諧社會的九大目標和任務,他覺得不如說是中國全面推進改革的方向性決斷,更可以是中國執(zhí)政黨執(zhí)政理念轉變的的一個標志性事件。

  王看來,國人長期以來是用革命黨的思維來思考執(zhí)政的問題,從社會矛盾運動的原理出發(fā),認定階級斗爭是推動社會前進的根本動力。但是在改革的過程中,這種觀念慢慢發(fā)生了變化,而這次十六屆六中全會關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則是徹底實現這一變化的標志。

  王長江認為,執(zhí)政黨當然要承認社會矛盾的存在,問題在于用什么樣的思路來解決這一矛盾。

  他進而說,共產黨依然承認矛盾是推動事物發(fā)展的內在動力,但不再是動不動以斗爭作為手段,而是通過執(zhí)政黨管理社會、服務社會的方法來協調、調和各方矛盾和利益,明確了“和諧”的價值導向。

  王教授表示,目前,管理和服務依然是政府責任所在,而這一“看得見的手”正是作為市場那只“看不見的手”最好的補充和協調。怎樣更好地履行這一責任,做到科學執(zhí)政、民主執(zhí)政、依法執(zhí)政,正是執(zhí)政黨和政府應當擺在第一位來思考的問題。完


 
編輯:邱觀史】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