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電 訊 稿|圖片·論壇|圖片網|華文教育|視 頻|產經資訊|廣 告|演 出|圖片庫|供 稿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新聞浮世繪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讓村民"給野豬送飯"是"選擇性普法"

2006年12月19日 14:17

  河南省禹州市鳩山鄉(xiāng)魏井村村民背著紅薯、玉米等進山,去給野豬“送飯”。村民們原來打算自己捕殺野豬,可政府告訴他們:野豬是國家級保護動物,如果濫捕濫殺,要受法律處罰。于是,村民們想出了用給野豬“送飯”的辦法解決野豬下山騷擾問題。(《東方今報》12月15日)

  政府向村民宣傳《野生動物保護法》,教育村民不去捕殺國家級保護動物是正確的。但與此同時,要告訴村民,政府應當對給野豬“送飯”的村民以補償。因為《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定:“因保護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農作物或者其他損失的,由當地政府給予補償。”

  “選擇性普法”其實是一種常見現(xiàn)象。就是有關部門在宣傳某一法律時,不是完整地宣傳整部法律精神,而是有選擇地宣傳其中的部分內容。舉一個比較普通的例子:當國務院新的信訪條例公布施行時,一些地方貼出了橫幅標語,宣傳這一法規(guī)的精神:“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要負法律責任”、“信訪不得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等。這些話對不對呢?當然很正確,完全是國務院信訪條例中規(guī)定的內容。但是,這些標語很不全面。國務院信訪條例制定的宗旨,是“為了保持各級人民政府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lián)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因此,它不僅對信訪行為有所規(guī)范,還有對政府辦理信訪行為的規(guī)范。我們在宣傳條例時,豈能只講一方面?

  “選擇性普法”也割裂了法律的精神,使法律變得殘缺不全。同時,“選擇性普法”的結果必然是“選擇性執(zhí)法”。在宣傳法律時,只揀對自己有利的說,就是為了明天執(zhí)行法律時,只揀對自己有利的做。在一些政府官員看來,法律就是政府統(tǒng)治、對付老百姓的武器。他們認為,所謂依法治國,并不是強調執(zhí)政者要依法行政,而是要依法治民。

  來源:中國青年報;作者:殷國安


 
編輯:張磊】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