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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密謀綁架 一人提前對事主"泄密"勒索被捕
2007年07月23日 09:59 來源:河南商報(bào)

  3名男子密謀綁架敲詐500萬元。綁架前,其中一名綁匪找到受害人:“咱們商量商量,看這事咋辦?”

  結(jié)果泄露了“天機(jī)”。

  昨日,因綁架罪,這名膽大的綁匪被新密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

  三男子密謀綁架

  36歲的鄭可增是新疆烏魯木齊人。1990年8月29日因犯搶劫罪、盜竊罪,被新密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后刑滿釋放。

  2007年2月初一天,正在家中休息的鄭可增突然接到朋友周國軍的電話,邀請他一起出去坐坐。

  當(dāng)天,在新密市一家飯店,鄭可增見到了38歲的周國軍。周國軍來自陜西省鎮(zhèn)巴縣,曾承包一家煤礦,后破產(chǎn)。席間,已經(jīng)窮困潦倒的周國軍感嘆錢難賺。兩杯酒下肚,周國軍提出,得找個來錢快的法子。緊接著,周說出了自己的計(jì)劃:新密煤礦多,礦主都很有錢,隨便綁架一個,就可以弄幾百萬元花花。

  鄭可增立即表示贊同:“人少干不成,還得再找一個人!彪S后,周找來了在新密打工的老鄉(xiāng)——30歲的張澤全。

  兩天后,經(jīng)過幾次密謀,3人把目標(biāo)盯在了新密市岳村鎮(zhèn)永豐煤礦——鄭可增認(rèn)識的礦主梁福蘭身上,打算綁架梁或其家人,索要500萬元。

  綁匪給受害人“報(bào)信”

  等一切準(zhǔn)備妥當(dāng),時間也到了春節(jié),只好推到年后動手。

  2007年2月12日,忍耐不住的鄭可增來到了永豐煤礦。

  當(dāng)天下午3時10分左右,在煤礦財(cái)務(wù)室,鄭可增找到了梁福蘭:“有點(diǎn)事,咱們單獨(dú)說說!

  支開辦公室的人后,鄭可增說,半個多月前,他認(rèn)識了幾個人,他們曾在一起策劃一起綁架案,目標(biāo)就是梁福蘭的母親:“咱們商量商量,看這事咋辦?”

  “我們已經(jīng)踩好點(diǎn)了,前幾天就差點(diǎn)動手。”鄭可增告訴梁福蘭,他們總共7個人,有3把“五四”式手槍,其中有3個人是吸毒的,都是亡命之徒,“我現(xiàn)在可是提著腦袋來給你說的,咱現(xiàn)在想想辦法解決!

  為使梁福蘭相信自己的話,鄭可增還說出了綁架方案和逃跑路線。

  聽完這番話,梁福蘭當(dāng)即問鄭可增能否花錢消災(zāi):“你如果缺錢,我可以給你點(diǎn)錢,這事就算了吧!”

  綁匪被判刑

  與鄭可增談話過程中,梁福蘭悄悄讓人報(bào)了警。

  很快,聞訊而至的民警將鄭可增當(dāng)場控制。

  2月13日、14日,張澤全、周國軍也相繼落網(wǎng)。3月23日,3人被批準(zhǔn)逮捕。

  7月3日,因涉嫌綁架,3人被起訴至新密市人民法院。庭審中,3人對指控的基本事實(shí)沒有異議。

  昨日,新密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周國軍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鄭可增、張澤全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記者 王紅偉 王松波)

 
編輯: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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