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 科 教| 時 尚|汽 車
房 產|電 訊 稿|圖 片|圖 片 庫|圖 片 網|華文教育|視 頻|供 稿|產經資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廣東出臺征地補償保護標準 更好地保護農民權益

2006年08月07日 09:39

  中新網8月7日電 人民日報援引來自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的消息稱,經廣東省政府同意,為更好地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完善土地市場體系建設,《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日前正式出臺。今后,各地的征地補償金額將不得低于《標準》。

  《標準》把廣東省(不含深圳市)的20個地級以上市的67個縣(市)和48個市轄區(qū)分為十級類別,再根據用地性質區(qū)分為耕地、園地、林地、養(yǎng)殖水面。最高的一類養(yǎng)殖水面,補償保護標準可以達到103.28萬元/公頃,最低的十類耕地,補償保護標準也有23.40萬元/公頃。只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費用,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等需另行計算。

  廣東要求,各縣(市、區(qū))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據《標準》和自身類別,結合實際,具體制定本地區(qū)區(qū)域性征地補償標準,并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根據實際情況變化,標準和分類一般將在2—3年內調整更新一次。(賴偉行)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